校内各单位:
为表彰在档案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树立典型,激励各单位和归档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兰州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开展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12个):各归档单位均可申报。
(二)先进个人(51人):担任在档案馆备案的部门归档工作人员连续两年以上(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且现仍在岗的。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档案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有明确的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归档工作人员,当人员发生变动时能及时补充,并及时将调整结果报档案馆备案。
2.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总结、相关规章制度及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在布置各项工作的同时提出档案工作的要求,在检查工作情况的同时检查相关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情况,在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验收档案材料。
4.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地将本单位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做到应归尽归,归档质量符合要求。
5.原则上评选周期内归档情况反馈归档质量等级均为“优”。
6.若存在应归档案未归档的,该单位不得参加评选。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论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档案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能够准确判断有保存价值的归档材料,做到应归尽归,必归文件不缺漏,对无凭证作用或利用价值的材料不予归档。
3.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按要求使用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归档工作,著录项目完整、准确、格式等符合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完成归档工作。
5.积极参加上级档案部门及档案馆举办的岗位培训和各项档案相关业务活动。
6.担任部门归档工作人员连续两年以上,且现仍在岗的。
7.符合以下条件者,在评选时可酌情优先考虑:
(1)归档文件材料数量较多且有较高价值的。
(2)在档案收归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8.原则上评选周期内归档情况反馈归档质量等级均为“优”。
9.若存在应归档案未归档的,个人不得参加评选。
三、申报及评选方式
(一)拟参选先进集体的归档单位依照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填写《兰州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报档案馆。
(二)先进个人由各归档单位依照评选条件排序推荐1-2名归档工作人员,填写《兰州大学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同《2024-2025年档案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一起报档案馆。
以上参选材料,请于2026年5月27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档案馆(明道楼3楼),电子版打包命名为“XX单位档案工作评优”发送至邮箱fenghua@lzu.edu.cn。
(三)档案馆按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后,根据各单位申报材料及档案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评选,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并予以表彰。
联系人:冯华 联系电话:8910927
附件:
4.《兰州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档案馆发〔2026〕3号)
档案馆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