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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英记忆】陶景侃:兰大哲学系初创期的兴盛和我的逻辑学研究

发布时间:2018-01-31   字体大小T|T

  时间:2017年1月13日
  地点:兰大二分部住所
  人物:陶景侃
  采访人:王秋林
  摄影:红叶
  文字整理:石福祁
  文字审定:段小平

  王:陶老师,您好。学校正在做一项工作,叫“萃英记忆工程”,请老先生、老校友回忆在兰大学习、生活、工作的经历,给他们留下印象的人和事。我们希望能以这种方式留下一些历史资料。今天很高兴能请您给我们做一些回忆。

  陶:我稍微做了一点准备,不知道符合不符合你的要求。我先说我是怎么到兰大来的。

  我1956年考到北大法律系,1961年毕业,分配到甘肃省兰州市的检察院工作。文化大革命中去“五七干校”受训两年多,1970年底再分配到离城关128公里的红古区法院工作。1977年5月份调回兰州,在兰州市委宣传部工作。我爱人孟国芳是1969届兰大中文系毕业生,韩学本老师给她上过公共哲学课。韩老师碰到我爱人,说起他们正在筹建哲学系,要收罗人才。我爱人就说,陶景侃是北大毕业的啊,你们要不要?就这样,我在1978年12月调到兰大来了。

  现在,我就说说兰大哲学系初建时候的情况。

  有些筹建的情况我不太清楚。但是,初建时候那个繁荣兴旺的景象,我是很有感触的。当时韩学本主持筹建工作,他从各处调来了好些人,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的。例如,有一个在西南联大上过学,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的张书城,资格挺老,牌子硬,知道的故事多。袁义江和我同年毕业于北大哲学系的,他分配到兰州医学院而没有搞教育工作,和我又同年调到了兰大哲学系任教。

  在我来兰大的时候,哲学系1978级已经开学了。但是陆续有名牌大学毕业的中年人调进来。例如,杨子彬,他从北大哲学系毕业后,先在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搞中国哲学,被打成右派后来到甘肃。还有林时蒙,也是北大哲学系毕业到甘肃,因“文革”而当了好几年“待分配大学生”。他到兰大后也搞中国哲学,突出的是后来办德赛学院,办得很有成效。

  除了调来的这些人之外,兰大自己也有强将。一个是物理系毕业的熊先树,他搞自然辩证法,教普通物理等课程,学生喜欢他讲的课。熊先树是个搞事业的人,他给哲学系开办了个《科学·经济·社会》杂志,这个杂志后来颇有点名声。还有一个是黄继福,是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共运史专业毕业的,我不知道他怎么会在哲学系。国际共运史是政治课,他的资料特别多、特别新,学生就很爱听。这两个人在的时候,很是生气勃勃。当然还有其他人,马序教中国哲学,学生反映他教的好;我教枯燥的形式逻辑,学生却反映我讲得幽默。其实是我北大法律系的学长吴家麟,在中国人民大学教过书,后来调到宁夏大学教逻辑,积累了许多资料,出版了一本《故事里的逻辑》。他知道我教逻辑就送给我一本,刚好用上。  

  最早的几届学生,1978、1979、1980、1981级的学生,都是我教的形式逻辑。我们这些人,也知道教书是教不出个副教授、教授头衔来的,还得写文章、写书。所以,大家都非常用功地搞科研。我1985年就在甘肃人民出版社出了本两人合著的《逻辑学问答》。科研处每年编科研成果目录薄的本子,可以看到。相比于中文系、历史系、外语系等文科老系,我们新建的哲学系不比他们差,在数量上甚至可与经济系相比。新成立的哲学系能够做到这么个样子,在当时的兰大,成为说得上的文科系,这是很不错的成绩。这都是由于韩学本老师收罗了一批不是吃干饭的人,大家又都很努力。讲课很努力,著书立说也努力。有的老师发表文章不怎么多,但是他能搞学术方面其他的东西。突出的如杨子彬老师,高我五届,到兰大之后,他一面教中国哲学,一面实践中国哲学。他当班主任时,每一个学生的生日,他都请到他家吃饺子。在学问上,他要恢复中国的传统文化,所以他搞了个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会,把他教过的人,听过他课的人,知道他的人,弄到一块儿。虽然他自己的文章不算多,但是他的影响很宽广。杨子彬老师2001年去世,已经十好几年了,但他的研究会还活着,现在还在甘肃省活动着。总之,兰大哲学系初创阶段的那些“老家伙”都是很用功的,很努力的,老了还奋斗着。

  现在要说兰大对我的影响了。我本性适合搞学术研究,但北大把我分配到不适合搞学术研究的地方;我上了法律系学法政,北大又把我的兴趣转到了哲学,特别是近代西方哲学。可惜青年时期的十几年不能如愿,到了不惑之年,兰大哲学系却又让我如愿了!

  我到兰大哲学系后,韩学本让我先教逻辑。我当时认为逻辑是搞不出什么名堂的,但系里的课程计划是大事,将就着先教逻辑吧。韩学本很开放,他知道有全国的逻辑学术讨论会,就让我去参加。1979年8月的那个学术讨论会,主题是提倡“逻辑现代化”,实际是要数理逻辑化。以前我就买过苏联传来的数理逻辑书,读不懂,撇下了。兰大有外国朋友赠送的英文版数理逻辑书,倒是比较好懂。读了英文的再读中国前辈的书,就把金岳霖、王宪钧、胡世华、莫绍揆诸位前辈的数理逻辑书都读通了。有个外校的青年教师,来听我讲的数理逻辑课,他感叹地说“抽象美啊”,大概真是由于“抽象美”也是我的爱好,我就自愿地继续搞逻辑了。

  1985年出版了《逻辑学问答》后,我就开始组织几个老师写《大学逻辑教程》,在得到学校资助后,1993年由兰大出版社出版。在写教程的同时,我进一步研究超出本科教育范围的多值逻辑和各种模态逻辑,以及它们的元逻辑,还研读数学思想史和元数学之类的书,加深对数学逻辑的理解。1991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核准我的《规范逻辑及其在法律界的应用》课题,列入“中华社科基金”项目,成为兰州大学哲学系成立以来获得的第二个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但当时资助的钱很少,这个项目完成几年后,才又获得出版资助,于2000年由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成《法律规范逻辑》一书。我的逻辑研究成果,主要是围绕教学进行的,受到甘肃省教委和甘肃省的的多次奖励。例如,因《传统逻辑的数学化改造》的五篇系列论文,获得了甘肃省教委1990年颁发的甘肃省高等学校1979-1989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贰等奖。《大学逻辑教程》等几项成果,则先后获得了三次甘肃省级奖。

  1999年我就退休了。退休后,我有机会回顾自己的学术历程。第一个问题是我搞法律规范逻辑的初衷,是想要在逻辑的一个系统里头,把法律所需要的演绎逻辑全部概括进去。后来发现,这是难以办到的,而且,哥德尔1931年就发表了他证明的不完全性定理:1)一个包括初等数论的形式系统,如果是一致的,那么就是不完全的;2)如果这样的系统是一致的,那么其一致性在该系统中不能证明。当前的经验科学和哲学又遇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引了它的正式表述。这些,就使我回到1958年开始研究的黑格尔、马克思的辩证法逻辑。2002年11月,我在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中的哲学问题学术研讨会”上,宣读了以科学界关于复杂性和系统科学研究为题材的辩证法逻辑论文。直至现在,我一直在研究着这个课题。简单地说:数理逻辑创始人罗素不承认黑格尔写的辩证法的《逻辑学》是“逻辑”,黑格尔、马克思却肯定其为“逻辑”?这是怎么回事?

  换个角度说:休谟、康德早就对伽里略、牛顿以来经验科学中的“决定论”颇有疑惑;黑格尔则以包含着渐进中断的质变等等,容许矛盾和或然性存在的辩证法,来解决他们的疑惑。现在看来,辩证法也可以解释20世纪量子论中的“薛定谔猫”,以及上世纪60、70年代的蝴蝶效应和自组织等的复杂性,直至霍金总括出来的“打了折的决定论”之说。有这样解释能力的辩证法体系,只能是把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统一起来的概念体系;黑格尔、马克思的概念体系,都主张以历史作参照,因此不难把数理逻辑那样的命题体系包容于其中。那么,辩证法不就是包含概念的体系和命题的体系的完整的逻辑体系了嘛!可惜我老了,没有力气来完成这个学术工程了。

  王:看来这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不过,您完全可以把您的思考介绍给学生,或许其中有感兴趣者会继续这方面研究。

  陶:退休以后,就难有机会去面向学生比较系统全面地展示你的思考。

  王:在我所经历的工作中,感觉到还有许多类似您的这种情况。或许我们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开办一个“萃英记忆讲堂”之类的活动,为大家搭建一个继续发挥作用的平台,至少我们可以把老师们的思考用录音录像的形式留存下来,留待后人再去探索。届时欢迎您光临。

  陶:那好啊,我是很乐意参加的。

  王:好,今天先谈到这里,谢谢陶老师的讲述。

【人物简介】

  陶景侃,1939年2月生于无锡市。1950年8月至1956年7月就读无锡市辅仁中学,1956年8月至1961年7月就读北京大学法律系。1961年8月至1977年5月在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工作,检察和审判刑事案件,1977年5月至1978年11月在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工作,1978年12月调到兰州大学哲学系工作。1985年12月任副教授,1993年6月任教授,1993年10月获国务院特殊津贴。1999年退休。 曾任中国逻辑学会理事,甘肃省逻辑学会会长,兰州市政协经济社会发展论坛理事等。

  曾讲授《形式逻辑》、《数理逻辑》、《法学概论》和《行政法学》等课程。指导杨利民等数十人本科毕业论文、盛凌振等的硕士论文。独立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出版著作《逻辑学问答》(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大学逻辑教程》(兰州大学出版社,1993年)、《法律规范逻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甘肃人民出版社,2000年)。在《哲学研究》等杂志和书籍发表逻辑学、法学、法律逻辑学和教学研究论文30余篇。

  教学和科研成果获得各种奖项11次,其中,教学成果获兰州大学“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2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优秀教材一等奖”。《传统逻辑的数学化改造》系列论文,获甘肃省教委“1979—1989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获得甘肃省社会科学最高奖(4次),《逻辑学问答》和《法律规范的逻辑演算Qs系统》均获二等奖;《法律命题逻辑》系列论文和《大学逻辑教程》均获三等奖。还曾荣获兰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等荣誉。